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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将成立数字档案资源中心 推进共享服务

发布者:新华网    时间:2018.06.25

“我们准备在省档案馆成立福建省数字档案资源中心,让数字档案共享更好地服务公众。”福建省档案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游富明说,福建将遵循统筹规划、规范有序、便民快捷、保障安全的原则,做好数字档案资源的管理与共享工作。 近日,游富明就“福建省数字档案共享”这一话题接受新华网专访。 今年2月1日起,福建开始实施《福建省数字档案共享管理办法》,目的在于对接省政府推出的政务数据共享制度,推动各机关开展电子文件和电子数据的归档工作,提升档案部门的公共服务水平。 对此,福建将在省档案馆成立数字档案资源中心,承担《福建省数字档案共享管理办法》赋予的工作职责;根据档案工作分级管理的原则,在各设区档案馆设立数字档案资源分中心,负责本行政区域数字档案的管理工作。资源中心主要负责汇集档案形成单位和图书馆博物馆等单位的相关数字档案,处理交换上述单位汇集来的数字档案,保障数字档案传输过程的安全和保密,通过综合档案馆提供不同层次的数字档案在线查询和利用服务等工作。 “面对海量的数字档案,我们不能继续让其沉睡在库房里,而是要让它们走向社会,服务社会,并通过信息化手段提供便捷而高效的服务。”游富明说,这是档案部门提升社会公共服务水平的必然选择与要求。 但是,推进数字档案共享是一个逐步的过程。游富明解释,数字档案要进行共享,需要在包括纸质档案的数字化、档案内容的开放鉴定、档案形成单位对数字档案的归档管理以及各类数字档案资源的整合等一系列基础性工作完成后才可以实现。因此,数字档案共享条件的创造需要一个过程。对于已经上线共享的数字档案,是全开放和公开性的,公众可以直接从网络平台下载。但属于有条件共享的数字档案,需要通过类似审批制即授权的方式,公众才能共享和获取。 游富明说,为最大限度地满足广大公众的需求,从共享平台下载生成唯一序列号并经统一电子标识确认的数字档案,具有与纸质档案同等的法律效力。 “实现数字档案共享,需要解决数字档案的保密和安全问题。确保安全是共享的前提条件。”游富明说,对于数字档案共享过程中的安全问题,省级档案行政管理机构不仅要建立安全管理制度,还要建立包括应急处置和灾难恢复在内的工作机制,加强对资源中心的安全管理,特别是在数字档案共享中,要采取新技术完善用户身份确认、访问控制、信息审计追踪等安全防控措施,确保数字档案共享中的绝对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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